從廣州看地方債的問題
廣州是全國副省級城市之中,首個公佈年度本級政府債務舉借和償還計劃。在上星期的十四屆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交上《關於2013年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舉借和償還計劃(草案)的報告》,預計在2013年底的時候,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將升至1340.48億元人民幣,較去年底1143.10億元餘額上升197.38億元,當中為新增382.75億減去本金歸還185.37億,債務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綜合財力)和償債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當年還本付息額/綜合財力)將升至99.52%和19.37%,非常接近100%和20%的規定上限,已經踩在高壓線的邊上了。
點解搞到咁大,升得咁快?在382.75億元的新增債務中,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建設、治水任務項目後續款項、土地儲備開發及保障性住房建設等,其中地鐵今年將再借195億,預計到2013年底,地鐵債務餘額將達468億;其他為市土地開發中心拿了100億、城投46.5億、水投27億、交投9.15億、住房保障辦至5億元等。
上看到的已經頗為驚人;但這是否已包括所有數字?當然不是。按照審計署的規定,地方政府性債務還包括「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此次財政局局長提交的報告,未有透露兩者的數據,只知2012年6月時分別為202.39億和425.49億元,若把這些加起來的話,總債務就超過二千億了。除此之外,今次財政局只計算市本級,沒有加入區縣政府性的債務;2012年6月的12個縣級市債務為752.15億元,數字十分龐大。
看了以上一大堆的數據後,有以下幾個結論:(1)地方債的金額真的很高;(2)債務升幅遠高於GDP;(3)債務率已經到頂,原則上不能舉借新債;(4)債務用來作出的基建,短期內或未能帶出可觀收入;(5)地方債利息成為沉重負擔;(6)最重要的問題是,若將來不能再發新債,收入又沒有上升,但開支愈來愈高,利息負擔再加一腳...在收不抵支的情況下,更要還息還債,可以點辦?結果就是開源節流,把部份政府開支砍下來,再向納稅人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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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國際執行董事
企業高端客戶及證券業務發展主管
林一鳴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