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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盡其用要釋放資源

2013/11/01 08:43:09 網誌分類: 經濟
01 Nov
        筆者曾擔任過三屆城規會委員,一直關注房屋問題,曾多次撰文和在不同的場合中,提議政府盡快放寬地積比率和樓宇高度的限制,只要放寬兩成,並對新建及改建樓宇加快審批,便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增加房屋供應,並相信這是紓緩「屋荒」的快捷和有效方法。

        日前,政府就以「地盡其用」的原則,決定把已計劃改建公屋的長沙灣高爾夫球練習場的建屋地積比率,由原來的六倍調升到七點二倍,並把樓宇高度限制由原來的一百米增加至一百二十米,讓該幅面積二點三四公頃土地將來建成的六幢公屋,可提供單位由原本的二千三百個變成三千八百個,讓可容納的人口數目亦由原本七千人驟增至一萬一千六百人,大增六成半。難得的是,這批公屋位於市區,肯定比新界偏遠地區更受歡迎。

        筆者喜見政府終肯嘗試以這方法來加快房屋供應。試想,以上述長沙灣高球場為例,同一幅土地,只要放寬地積和樓高限制兩成,便可以令受惠人數大增逾六成,若然政府能設法把現時市區一些未盡其用的土地資源釋放出來,按此法「照辦煮碗」,這對解決市區「屋荒」,會有多大幫助?

        何謂未盡其用的市區土地資源,例如:第一,全港四千零十一幢樓齡超過半世紀又無電梯的舊樓,其中約千幢被列為「有較明顯欠妥之處」;第二,全港工廠大廈約有一千四百幢,其中約有半數位於市區,這些工廈大都是佔地廣和層數少的建築物,且使用率不高。

        第三,目前全港仍有二百二十七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這些合作社所擁有的「公務員樓」都超過一甲子樓齡,層數少(只有四至五層),空置率高達三至四成,且不少均位於市區黃金地段,若不拆卸重建,實屬浪費。

        上述三類樓宇所佔的總面積,不少於一千五百公頃,最重要的是全部都屬於市區「熟地」,有完整的交通網絡和社區配套等,如果重建,肯定比開發新界東北或填海省錢和便捷得多。因此,政府若然真想做到「地盡其用」,便應為這三類樓宇的重建程序拆牆鬆綁,讓這些土地可以配合社區需要而重新規劃。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副會長

        李秀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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