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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不醫不可

2015/08/05 08:41:07 網誌分類: 生活
05 Aug
        高血壓的定義是血壓高於140/90mmol,如一周內三次錄得高血壓即可確診。本港患有高血壓的人口相當高,○三至○四年的統計指出,近三成港人有高血壓,而且年紀愈大,患高血壓的機會愈高。七十歲以上人士有七成左右是患者;四十至五十歲人士亦高達三成。

        絕大多數的高血壓患者毫無病徵,病人往往會問:「高血壓不醫可以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過高的血壓會令全身的血管硬化,十多二十年後帶來一系列的嚴重迸發症。如心臟方面,它會引致心絞痛、心肌缺血,如有膽固醇阻塞更需要「通波仔」。影響腦血管則有機會中風,帶來癱瘓、嘴歪等後遺症。

        腎臟亦是重災區,腎臟由數以百萬計充滿血管的腎小球形成。當血管硬化時,腎小球的過濾功能亦會受損,出現微蛋白尿。及後腎功能進一步下降,會惡化成蛋白尿,甚至需要洗腎。臨牀上亦有不少個案是因為蛋白尿求診,才發現原來有多年高血壓而未曾處理。

        看到以上的迸發症,大家還認為高血壓不需要醫治嗎?現時由於藥物改進,不少高血壓患者一天服藥一次已可以;甚至連已出現微蛋白尿時,也有適合的藥物可保護腎臟兼降血壓。因此大家不應再諱疾忌醫了。

        家庭醫生楊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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