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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與遺傳

2016/02/05 08:41:07 網誌分類: 生活
05 Feb
        有些家長懷疑自己孩子長得太矮,是由於內分泌或營養出了問題。其實,大多數的矮小與遺傳有關,因每個人的最終高度,以及到達最終高度的年紀,都受父母的因素影響。

        至於甚麼是生長的標準呢?一九七七年,世界衞生組織以美國的生長標準作國際標準,主要針對貧窮國家。可是經過多年的實踐,發現嬰兒數據並不精確,於是在二○○六年,編訂一個較新的生長標準。新標準依照六個地區(美國、巴西、挪威、阿曼、加納和印度)全母乳餵哺六個月的嬰兒數據,更新了零至五歲兒童的資料。

        荷蘭、日本等國家營養充足,因此有自己國家的一套標準。此外,日本把其全母乳餵哺的嬰兒體重數據與世衞二○○六年的標準比較,發現明顯較輕,故否定了「世界上所有母乳餵哺嬰兒都同樣地重和高」的說法。

        中國也於二○○九年發表了自己的生長標準。在取樣過程中,哺乳率在六個月時達八成,而在十二個月時仍有七成,方法與內容都相當高水準。而香港的生長標準數據採自一九九三年,當時已有肥胖兒童的出現。

        不同民族會有不同的遺傳因素,例如,比較荷蘭、美國、英國、中國及香港的十八歲男性,他們身高第五十百份位的數值分別為一米八一、一米七七、一米七七、一米七三和一米七。無論採用哪一個生長標準,最要緊是把父母的數據與孩子的一同比較;患病需要特別治療的矮小孩子,是不能用遺傳因素去解釋的。

        兒科專科醫生

        梁淑芳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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