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騙局
2016/06/17 08: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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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據報道,馬鞍山某屋苑有業主出售物業,收取約五十萬元訂金後便失蹤。該業主原來已將單位按上按,單位變成銀主盤,即是被債權人接管了,交易因此無法完成。
買家當然有理據向業主追討,但問題是業主已經失蹤,又如何提出訴訟?再者,既然業主欠下幾項債務,即使找到他而又勝訴,業主恐怕都無力還債,買家所付的訂金恐怕亦化為烏有。
一般而言,如果業主將物業按揭,有關資料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家只須為單位查冊,便可發現單位有無按揭。如果買家透過地產代理買樓,代理都會替客人查冊。
物業若有按揭,不是不能買,但穩妥的做法是要求業主同意將訂金交由業主律師託管,直至確定尾數足夠償還按揭貸款才發放給業主,這樣便可確保業主不會夾帶私逃。
遇到單位按上按,即是業主有多於一個有抵押債權人,而樓價扣除欠債後的實際價值亦更低,業主夾帶私逃的機會就更大。在此情況,更必須要求由律師樓託管訂金。
這是樓宇買賣的基本知識及一般地產代理守則,代理沒有替買家作出安排,可能亦屬專業疏忽。買家可向代理索償。問題是如果代理規模較小,恐怕未必有力賠償。
隨着經濟環境不明朗,樓市反覆,這類案件恐怕愈來愈多,買家必須小心!執業律師陳尚德
執業律師陳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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