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間
法理之間
法理之間

買樓騙局

2016/06/17 08:41:35 網誌分類: 生活
17 Jun
        本欄早前曾討論騙徒假扮業主賣樓騙取訂金,該案騙徒手法高明,被騙尚且無可厚非,但以下個案絕對能夠輕易避免。

        據報道,馬鞍山某屋苑有業主出售物業,收取約五十萬元訂金後便失蹤。該業主原來已將單位按上按,單位變成銀主盤,即是被債權人接管了,交易因此無法完成。

        買家當然有理據向業主追討,但問題是業主已經失蹤,又如何提出訴訟?再者,既然業主欠下幾項債務,即使找到他而又勝訴,業主恐怕都無力還債,買家所付的訂金恐怕亦化為烏有。

        一般而言,如果業主將物業按揭,有關資料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家只須為單位查冊,便可發現單位有無按揭。如果買家透過地產代理買樓,代理都會替客人查冊。

        物業若有按揭,不是不能買,但穩妥的做法是要求業主同意將訂金交由業主律師託管,直至確定尾數足夠償還按揭貸款才發放給業主,這樣便可確保業主不會夾帶私逃。

        遇到單位按上按,即是業主有多於一個有抵押債權人,而樓價扣除欠債後的實際價值亦更低,業主夾帶私逃的機會就更大。在此情況,更必須要求由律師樓託管訂金。

        這是樓宇買賣的基本知識及一般地產代理守則,代理沒有替買家作出安排,可能亦屬專業疏忽。買家可向代理索償。問題是如果代理規模較小,恐怕未必有力賠償。

        隨着經濟環境不明朗,樓市反覆,這類案件恐怕愈來愈多,買家必須小心!執業律師陳尚德

        執業律師陳尚德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

最新回應

打抱不平
打抱不平 2016/12/18

執業律師陳尚德,請你憑良心說話!

很懷疑你的專業資格,請不要在這裏搬弄是非,

想不到頭條會容許這種不專業的所謂律師在這裏胡說八道,荼毒讀者。

383383
383383 2016/08/06

哈…原來,沒寫明必須真誠地簽署,就可以隨便,不誠地簽署的嗎?

哈…唔講唔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