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的公義

2016/10/16 01:50:27 網誌分類: 宗教
16 Oct

公義是近兩年在港式粵語中使用率上升最快的詞語之一。

太座今日睇醫生,返來告訴我,年輕醫生抱怨香港沒有「公義」,原來說的是地產經紀來電Sell盤,話有盤300多萬好抵。醫生哥話實用面積只有百來呎,無公義。醫生哥還提及以前地產商物業實用面積高達80%以上,暗指現在地產商出各種奇謀偷呎數。

這是「公義」現今在港式粵語中的使用一例。

最奇妙的使用例子,是敗者民協在立會競選的口號「分配公義」。

我不知道他們如何解讀這四個字,就字面解,一般人會把公義當成賓語(Object),把分配當成「謂語動詞」,如此就產生出「公義」是可被分配之物的奇怪語義。

也許,民協的原意不是如此,而是「分配」名詞轉修飾語,「公義」為名詞,口號只是一個名詞詞組,於是意思就是關乎社會資源分配的公義。這樣解釋比較合理。

但是,當一個政黨連口號的基本語法歧異都看不出來,這個政黨已淪落至人材不濟的嚴重地步,衰落甚至消失是早晚的事吧。

公義這個詞,應該不在港人高抬的古楚粵語常用詞之列,也就是說它基本上是個外來詞。最可能的來源是聖經。

舊約聖經彌迦書6:8寫道:「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不知為何,基督教在香港認受性愈來愈高,雖然以參加教會聚會人數計香港基督徒人數大約只有30萬,天主教本地教徒人數接近40萬,但由於在公開場合宣稱自己信徒身份的專業、中產、娛樂圈名人增加,基督教的文化影響力在香港着實增強了不少。而「公義」一詞傳入,廣泛在社會運動中被使用,相信也是這一個趨勢。

實在,彌迦書「行公義好憐憫」這六個字,由我18歲受浸開始到3-40歲期間,在教會一直鮮有聽聞,彌迦書在教會從來都不是Popular的講題。唯獨是近十來年社會變化大,「公義」一詞儼如潮語進入了港式粵語之中,通過宗教傳入,成為香港人的常用詞一樣。

就年輕醫生的用法來說,「無公義」用於對社會狀況感到不滿時發出抱怨。實質,抱怨這個功能在我年小時,大人們是用另一個本土粵詞來表述--「無陰公」。

如此可見,由始至終,在香港,詞語的選字雖然變了,但其內容含意從來沒有變過,就是抱怨,抱怨,再抱怨,然後在抱怨中捱過一切困難。

既然「公義」只是用於表述抱怨感情,那麼就不能對這個詞在香港的使用抱有太大期望。畢竟,從來我沒有聽見過任何一個香港人能用三言兩語或一篇講章說明白公義是甚麼。

如果有人能夠做得到,這個詞就不會被列入核心價值之列。我早就已經提出過,核心價值的意思就是我不懂那個價值的價值,所以當成核心,潛台詞是「既是核心,就不要再問我考我了,我說不出它是甚麼」。說到底,香港人搞核心價值即是無價值,因為不懂說明,不懂論述,全都變成空洞無意涵的口號。

如果問我「公義」是甚麼,我會說,「義」為正,即可接受的做法,而「公」是複數的大眾,我們既有「公有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說法,我會說「公義」應該是阿公阿婆,那些本來意見不同的人,後來都同意是有理的說法。至於根據是甚麼,有人問我,我再說吧。

或者有人說,彭彭的解說沒有權威。那麼請翻翻聖經。既然聖經給大家帶來「公義」,大家應該尋求聖經裏關於「公義」的說法,對不對?

首先,彌迦書指:「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經文提出「公義」是神要求的其中一個素質,它也不是首要的,更首要的是耶和華神所指示的善,而這個善是已經有齊全的指示的。

這些指示,為甚麼讀者應該已經知道?因為讀者都應該讀過了摩西五經和大小先知書,神認為甚麼是善,甚麼不善,已有很豐富的記載,是應該講得出來的,所以甚麼是「公義」,也應該可以在舊經聖經故事中找到答案的。

不過,聖經所提出的「公義」,跟我們我們今日所理解的「公義」,相去甚遠。

在舊約聖經時代的社會中,蓄奴是被允許的,這不同於我們今日的觀念。但是,蓄奴也有蓄奴的規則。出埃及記21:1寫道:「你若買希伯來人做奴僕,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這經文所講的做法,算是「公義」嗎?

分析一下,對主人來說,自己用錢買回來的奴隸,白白放行是對我「不公」,斷乎不是「公義(奴隸主)」。對奴隸來說,我是人,不是貨物,把我當是貨物買賣,斷乎不是「公義(奴隸)」。神在不能兩全的價值中,提出了一個節衷,使兩方和社會所有人都接受,這才是生產「公義(神/奴隸主/奴隸)」的做法。

這個案子實情涉及三種「公義」:
(一)「公義(奴隸主)」;(二)「公義(奴隸)」;(三)「公義(神/奴隸主/奴隸)」

你說,哪個公義才是理想的「公義」?

有一次,我和同事分教同一科的兩班學生。我提出想要在自己班裏教一些新內容,同事否決了我的建議,理由是鄰班學生會投訴不公平。這實在就是說,為了做到公平,我們只須把福利好的族群打倒,扣減他們的福利就是了。這個邏輯延伸下去,就會推出「我只有1.5米高,姚明有2.29米高,為了我俩公平比賽,必須不問情由,不擇手段,使姚明身高減去0.79米。」的謊謬結論。本來出於對學生的關心(憐憫),卻因為公平(公義)原則而不被允許,使我深深反省了「公義」二字內涵的虛妄。

探究「公義」的內涵,我認為約伯記是必讀本。

約伯記35章以利戶指責約伯和他的三位朋友:「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又質問:「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什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以利戶說出了一種人之常情:「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 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 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 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說到底,很多人在講「公義」,其實只是受苦的抱怨,呼求神的公義,從來不曾理會神的立場和想法,所以他們的「公義」只是「公義(自己)」,從來沒有進化至「公義(神/自己/鄰舍/仇敵)」的層次。我認為,以利戶的意思是,人因惡人驕傲而呼求,卻不思想神的立場,其抱怨最終也只算為虛妄的言語,神必不垂聽。

約伯記來到38章,神戲劇性地在旋風中出現,第一句就已經震動人心:「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

今日,在港式粵語中出現的「公義」,其義確實暗昧不明。

約伯記38章打後,神反問約伯關於世界的事他知道多少,其用意初時我也不太明白,現在似乎多懂了一點,我猜神是在提醒約伯,作為人他的知識有限,他的判斷並不全面,因此約伯如要尋求公義,必須先尋求和思考神。

如此,我們可知,「公義」今日是一個方便的抱怨用語,但想做到神眼中的「公義」,便沒那麼簡單,人要多走一步,多思考神的事、世界的事、以及神指示我們去愛的那些鄰舍和仇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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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

現時香港情況,正是全面學習中國文革時期的惡行,口口聲聲要民主,其實係自我民主,不需守法,大話連篇,候德健說得不錯: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事實是不足夠?

泛民也不是好東西,它是常用謊言手段的傢伙!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9/06/20

年青真是好 充滿活力

彭彭
彭彭 2019/06/19
@我係你舊生...

感謝同學... 等候下一個風和日麗的自由寫作時代來臨吧(完全不知何時)... 現在是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