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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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的法律問題

2017/12/08 08:41:22 網誌分類: 生活
08 Dec
        星期六在香港舉辦的電動方程式錦標賽,有航拍機失控墜落在賽道旁攝影師位置,結果導致有攝影師受傷及攝影器材損毀。幸而,該航拍機並不是掉落在賽道,否則便有可能釀成非常嚴重的意外。

        使用航拍機牽涉的法律問題非常之廣,除了因造成人身傷害的民事責任,也涉及到私隱、航空安全等問題。然而,雖然民航處及私隱專員公署都有訂出相關指引給使用者參考,但現時本港並沒有專門規管航拍機的法律,可見科技往往比法律發展得快很多。

        就無人駕駛飛機而言(「無人機」),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的第100(c)條,如該無人機重量低於七公斤(不計燃料),便毋須向民航處註冊,因此現時大部份的業餘航拍機均不需要註冊。此條例第48條亦列明,任何人如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均屬違法。

        另外,《機場管理局附例》第三十五條亦訂明不得在機場及飛機升降航道附近使用無人機,即包括機場、大嶼山北部沿岸地區、大欖涌至荃灣沿岸及青衣島一帶、維多利亞港一帶及沿岸地區,以及石崗一帶。此外,海岸公園或海岸保護區、貼有相關告示的遊樂場、郊野公園、嘉道理農場及海洋公園,亦不可使用航拍機。

        民航處日前聘請顧問,就規管無人機作出建議。據悉建議包括建立註冊系統,要求用家接受培訓,以及提供禁止飛行區地圖等等。筆者樂見民航處積極推動有關立法,既讓使用者有清晰的法例可守,亦讓大眾市民受到更多的保障。

        執業律師羅潔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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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打抱不平
打抱不平 2016/12/18

執業律師陳尚德,請你憑良心說話!

很懷疑你的專業資格,請不要在這裏搬弄是非,

想不到頭條會容許這種不專業的所謂律師在這裏胡說八道,荼毒讀者。

383383
383383 2016/08/06

哈…原來,沒寫明必須真誠地簽署,就可以隨便,不誠地簽署的嗎?

哈…唔講唔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