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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改住房一舉四得

2018/10/12 06:12:37 網誌分類: 經濟
12 Oct
          去年八月,特首林鄭月娥曾主動公開談到舊式工廈用途問題,表示需要有新思維來處理,並責成發展局做三件事。第一是重新審視工廈活化政策。第二是研究工廈低層放寬用途限制。第三是協助工廈業主整合分散業權,以符合強拍條例,從而申請拆卸重建或改裝。

          前日,林鄭在第二份《施政報告》中,確定將重啟活化工廈計劃,並加入改裝工廈可整幢或把部份樓層,作為過渡性房屋用途的選項。此舉顯然是希望透過這項政策,能夠盡快為社會提供多些照顧基層居所,有助紓緩「屋荒」壓力,亦可順道整頓目前工廈充斥非法劏房的亂象。

          其實,鼓勵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林鄭早於六年前當政務司司長時已曾提出來,可惜後來被發展局擱置,理由是「在財務及規劃上並不切實可行」。當時社會上有聲音,指發展局否決理由並不充份。第一,財務方面,改建成本能否負擔得起,應由工廈業主自行考慮,毋須政府代為判斷。第二,在規劃方面,政府當時的工廈活化政策,是容許工廈改建酒店的,酒店房間也是住人,何故改建酒店可以,改建小型住宅就不行?

          今次,林鄭在《施政報告》中用九百字闡釋她重啟活化工廈的計劃,當中有關容許活化工廈可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內容,具體包括︰業主如利用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位於「商貿」、「商業」、「綜合發展區」及「住宅」地帶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並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份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我們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運房局轄下的專責小組,將就民間推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

          據了解,政府為了吸引工廈業主願意配合相關政策,是聽取社會意見,經過深思熟慮的。此項利民政策值得支持,因如能落實,一舉四得︰一是「劏房戶」可早日改善居住環境;二是有助政府紓緩「屋荒」壓力;三是舊工廈多了一個出路;四是利用民間資源增加小型房屋供應,可為社會節省一些公帑和土地等公共資源。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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