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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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不應助美FATCA

2020/07/20 04:13:34 網誌分類: 經濟
20 Jul
          香港金融機構大多拒絕接納美國人成為客戶,原因是香港特區政府同美國政府簽定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跨政府協議》「版本二」,香港向美國同意,香港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稅務局,申報美國納稅人的相關帳戶資料。因為大多香港金融機構沒有美國稅務知識及行政費高昂,所以拒絕接納美國人成為客戶。

          FATCA是美國制定的反逃稅機制,為識別美國納稅人在美國境外金融機構設立帳戶,以圖向美國稅務局隱瞞收入及資產情況。法案規定美國境外金融機構,須向美國稅務局披露美國納稅人帳戶資料。若海外金融機構未遵從相關規定,須面對其源於美國的相關所收款項會遭扣除美國稅務局所徵收的預繳稅款後果。筆者認為,FATCA《跨政府協議》是一條「不平等條約」,香港為美國免費執行FATCA,同時港美沒有簽定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美國又不需要幫香港執行FATCA相同規定。所以香港金融機構大多不願接納美國人成為客戶,放棄很多商機。

          早前美國終止對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香港到底還有沒有義務,為美國免費執行FATCA呢?如果終止執行FATCA,一來可以減少香港金融機構前線人員,與非美國客戶開戶時,面對W8 BEN表格填寫上產生的麻煩,假若客戶不諳英文,又要花時間向客戶翻譯解釋表格,甚至可能因為小事而失去準客戶。況且香港金融機構不需要再為美國問題,而承受不平等條約,香港更成為不受外國勢力影響的國際金融中心。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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