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下的「刁民」
2013/08/12 08:43:05 網誌分類: 經濟
筆者並非人口問題專家,但是來北京後,也聽過不少由計劃生育衍生的故事,印象最深刻的,是早陣子時間認識的一個女性朋友,她來自河北省保定市附近的一個縣城,因為其家庭是農村戶口,根據政策,第一胎若是女孩,可再生第二個,惟兩胎之間必須相隔四年。
然而,她的父母為了盡快要第二個孩子,就將其年齡報大了兩歲。也就是說,她出生於一九八七年,但象徵其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上,出生日期則是一九八五年。
如此一來,她的父母便巧妙地將生育間隔期縮短了一半,兩年後便可生第二胎。不過,她就因為法定年齡比真實年齡大的緣故,整個人生軌跡都被迫提前兩年:早於同齡人上學、早於同齡人面臨升學壓力、早於同齡人面臨就業的壓力。唯一的好處,便是在二十多歲的花樣年華,常被不熟悉的人稱讚「後生」。
據她所述,這樣的情況在北方農村裏並不罕見,很多家庭都會選擇虛報第一胎的年齡,從而能夠盡快生第二胎。相信這只是中國眾多躲避計劃生育亂象中的冰山一角,因為筆者在北京的同事和朋友中,真正是家中獨生子女的,只有來自北上廣深,以及其他規模較大的城市的那些人。
計劃生育政策頒佈之時,為農村、不同地區以及從事特殊行業的人群保留了彈性,相信過去三十年,不少家庭便是鑽了以上政策的空子而「超生」。傳媒和坊間常詬病計劃生育官員強迫墮胎等卑劣手段,卻忽略了尋常人家「刁民」的一面。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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