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下的三大主線
在11月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國企改革主要分為產權、管理及分配制度三大主線。第一個主線在產權制度方面,改革力度超過市場的預期,對「非公有制」產權地位和空間有所提升,鼓勵市場引入競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在「大市場,小政府」的方向下,某些領域會破除壟斷,推行價格市場化,加快對外及對內的開放。
這些改革的影響,視乎企業本身是否未開放前壟斷的利益者:競爭力較弱的國企,引入競爭市場化行為以後,將會有負面的影響,但競爭力較強的國企和民企股,就可以看高一線。特別是積極參與改革成功的國企,其前景更是漂亮美麗的。
第二個主線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重點在「分類管理」,界定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將人事任命權力交給市場,對於戰略性和競爭性領域,開放引入民資甚至外資競爭;而對於公益性企業和保障國家安全職能的領域,則進一步加大國有資本的投入。
建議國有資產要具有四項基本功能,包括(1)社會保障如養老、醫療、教育、住房、減貧、社會救助等;(2)非盈利性公共服務職能,如基礎設施、基礎產業中的普通服務;(3)促進戰略性產業穩定、競爭和創新的職能,如能源、交通、通訊、金融等;(4)保障國家安全職能及國防領域。在以管資本為主的導向下,地方國企監管模式將會有創新,預計上海和廣州等發達地區會借鑒新加坡淡馬錫公司的模式,政府基金以股東形式入股國企,目的在於利潤而非推行政策,達到「小政府」的效果。
第三個主線是分配制度:調整力度較2月5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見》要大,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於2020年提高到30%,大部份收入將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中信證券北京研究部的估計,在2012年國有企業層面的國資收益上繳比例只為6%至8%,所以若按照《決定》的目標,以及國有控股企業利潤總額未來保持8%增速的話,預計2020年國有資本上繳財政的收益規模將達到12194億元人民幣,佔全國GDP規模1%。
這次國企的改革,可提升公司競爭力和運營效率,對於油氣、鐵路、電信等以壟斷放開為主的行業,能夠獲得牌照或者可以跨過准入門檻的非國有上市公司,將會是改革的得益者,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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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國際執行董事
企業高端客戶及證券業務發展主管
林一鳴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