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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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海傍之變

2015/10/12 08:41:12 網誌分類: 生活
12 Oct
        香港維港夜色聞名遐邇,多少拜尖沙咀海傍這天然文化環境所賜。尖沙咀海傍由天星小輪碼頭及鐘樓一直延綿至紅磡,英文稱之為“TsimShaTsuiPromenade”,“Promenade”就是散步之意,作為名詞,指散步場所,也指海濱步道。這不為香港所獨有,世界很多沿水域發展的城市,因其地理而闢出的濱水區,一大意義就是供人散步,著名河畔如塞納河畔、泰晤士河畔;著名海濱如上海外灘、香港尖沙嘴海傍,莫不如是。「散步」是城市非常重要的生活,思想家、哲學家、作家自散步中靜思、獲取靈感比比皆是(法國盧梭的《一個孤獨散步者的遐想》便是此中典範),這活動也向全民開放,散步者在一種重複的節奏中獲得一種精神的淨化,或至少是身心的舒展。一個不懂散步之靜美,而只重景點繽紛的城市,在精神氣質上多少是有所欠缺的。

        是以,近日坊間討論甚熱的「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中,出現一種聲音說尖沙咀海濱「座椅不足」,聽來不免覺得有點怪。我這樣說並不是完全否定在海濱設置座椅的需要,只是想指出海濱區「散步」的本質──如果真要兩三步就有座椅可坐,那麼去公園就一定比「海濱長廊」適合。而且,「座椅」不一定就要有座椅的形貌。我多年的用家心得是:在尖沙咀海傍,沿岸石壆的鐵欄杆就是「座椅」,行得倦了,就依欄而坐,迎面海風吹來,三五友伴或一雙一對喁喁細語,舒暢無比(當然,我明白這種「欄杆座椅」或不適合小童或長者)。總之,適量的座椅或有需要,但當在海傍設置座椅被說成極之重要時,見微知著,這其實已改變了海濱的特性。

        海濱的特性還有優閒與自由。在尖沙咀海濱還沒像現在那麼高度規範化之前,我見過少年在文化中心門外那道梯級玩高難度滑板。向情侶兜售鮮花或給遊客收費拍照的攝影師是有的但不太騷擾,那時這些攝影師也比較自由,沒有被分配進一格格劃地為牢只能拍攝某一維港角度不能越雷池半步的「攝影區」。「不歸家少年」是有的(電影《老泥妹》,「不歸家少女」就是流連於此),這當然不值得鼓勵;但這時候,尖沙咀海傍還是讓人在城中呼吸到一口新鮮和自由的空氣。

        後來的轉變大家都逐漸體會到了。○三沙士看來是一個分水嶺。二○○四年特區政府為推動旅遊,以尖沙咀海傍為「觀景台」,以港島上環至灣仔一列摩天大樓為景觀,增設「幻彩詠香江」。激光表演初時也帶來新意,香港也只此一家,但這燈光戲法,很快被其他內地沿海/沿河/沿江城市仿效,燈光匯演加上音樂噴泉之類,現在,在南昌、重慶等地都有。而隨着時間改變,人們對能源節約意識提升,最初被視為繁榮氣象的激光幻彩,逐漸被批評為「光污染」。特區政府看來沒追上環保思潮,「幻彩詠香江」主要又是為內地旅客,每天不過到時到候上演,就讓它吵鬧半句鐘好了,香港人的忍受力一向奇高。

        同期為振興香港旅遊業,尖沙咀海濱闢出一段作「星光大道」,亦於二○○四年開幕。多年來其實香港人不太當它是一回事。說是仿效洛杉磯星光大道,但尖沙咀星光大道與其所屬地點沒甚麼關係,是橫生出來的旅遊景點。每年最有氣氛也許就是四月一日(張國榮忌辰),不少遊客也倚着李小龍像拍照,僅此而已。本着香港人的高度容忍力,星光大道本來只佔整條尖沙咀海濱一段,如果無投入感,繞過就算了。現在竟然說要擴建!我並非對任何改善星光大道的提議都持反對態度,只是覺得,將「活化星光大道」說成「優化尖沙嘴海濱」,實在本末倒置。尖沙咀海傍本身就是主角,本來就不需要「星星」、手印點綴;明星銅像比諸維港景致,如果不是多餘,也不過是閒角罷了。

        潘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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