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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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禁售的土洋品牌紛爭

2016/06/21 08:41:38 網誌分類: 經濟
21 Jun
        跨國公司在內地做生意,從前隨時要面臨品牌被抄襲的風險,然而近年來,亦不得不提防被動「侵權」本土品牌。事緣內地傳媒報道,美國蘋果公司在華再陷「侵權」風波,旗下兩款手機產品「iPhone6」和「iPhone6Plus」被北京知識產權局裁定外觀設計「侵犯」了內地一家手機生產商的產品專利,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上述兩款機型。

        面對被山寨機指控侵權,蘋果公司自然萬般委屈,亦不會善罷干休,已向上一級法院申訴。案件目前仍在等待結果,若最終上訴失敗,蘋果公司或將面臨在內地不得銷售iPhone6以及iPhone6Plus的窘境。

        事實上,這已不是蘋果公司首次遭與同類指控。數年前該公司旗下平板電腦產品「iPad」剛推出,進入中國市場才發現同名商標已被深圳一家平板顯示器代工製造商捷足先登在內地註冊。該代工製造商甚至在在歐盟、墨西哥、韓國、新加坡、印尼、泰國和越南等地均註冊了「iPad」商標。

        當年蘋果公司曾起訴該公司,誰料遭到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這一請求,最終蘋果公司以3.5萬元英鎊將「iPad」的「全球商標權」回購。

        同樣令人哭笑不得的海外品牌被侵權個案,要屬美國一代籃球巨星米高佐敦(MichaelJordan)。佐敦的名字在內地被譯為「喬丹」,而福建一家運動用品生產商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用了「喬丹」作公司名稱(喬丹體育),公司Logo更是佐敦入樽的圖標,佐敦入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狀告喬丹體育侵權,結果亦被判敗訴。內地的知識產權判決,罔顧事實、偏袒本土「品牌」的傾向可見一斑。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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