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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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抄襲說開去

2007/08/03 02:10:38 網誌分類: 不經之談
03 Aug

    抄襲這個事件發展到現在,頭條已經作出反應。我在這裡當然也不是想為什麼人辯護什麼的。最主要的還是想罵一下人。罵誰?除了來恩這小子還能有誰?對就是你,你給我好好反省,不許亂說亂動。來恩你對抄襲的人還有支持者不依不饒,這點深合朕心,可是你還是錯了。你有沒有想一下他/她們這種想法是如何形成的,朔本覓源為後來的斬斷這種誤解呢?從你寫的東西我就知道你沒有,所以我決定幫大家朔本朔本,再順便打壓打壓這只牙尖嘴利的老鼠。(我聽到畫面外傳來神秘的鼓掌聲)

      朔本呢,遠的不說,就近的說吧香港人一貫有個贊同盜版、翻版的風氣,不過大家都是「但開風氣不為師。」私下裡盜著翻著。終於橫空出世,東方紅,太陽升,香港出了個大教授。為假冒者——抄襲辯護。並且來了篇《假貨需要禁止嗎?》(那是2006年的宏文了)的奇文,文中有云:「幾年前我對書法老師周慧珺說有人假冒她的書法,簽上她的名字,出售。她竟然不怒反喜。一時間我悲從中來,因為沒有人假冒我的書法!如果書法市場滿是張五常書法的假貨,我發達可期矣!當然,如果有人假冒我的書法,連我自己也分不開來,我會反對,但又會自歎學藝不精,沒有獨到之處。勞力士與名牌皮包,既為名牌,應該有獨到之處吧。」觀其所言和絲絲的論點何其相似,原來/她們的說法是受大教授影響的,對拋出這種謬論的大教授來恩你不去打,反而去打他的徒子徒孫?你不打,我來打。

    大教授還說:「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勞力士手錶的假貨多得很,大概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一隻,是為牟利的。肉眼分辨得出來嗎?驟眼不成,細看可以。有趣的是:如果問勞力士的總裁,要不要禁止中國複製假勞力士,他可能立刻說要禁止;但如果他是聰明人,想深一層,應該不反對。這是因為戴真「勞」與戴假「勞」是收入水平很不同的兩種人,假「勞」是替真「勞」賣廣告,戴假的,收入增加了會轉向真貨打主意。」如果沒有這次事件,大家倒也不容易明白大教授的胡話胡到什麼程度。有了這次的事大家對分辨是非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正確的認識了,解釋起來我就省力多了。

    大教授錯在那裡,錯在他整天說產權(其實在這次的事件中也就是版權了),到了分析問題的時候竟然把原作者的版權給忘了。以大教授的勞力士為例,勞力士有自己的目標市場,有自己的市場定位,恰如Beats有自己的Blog有自己的粉絲。假貨或抄襲的出現,是有提高勞力士被人認識的好處,可是其出現也影響了原作者的市場定位。你想勞力士花多少年才建立起一個高級的名聲,如今滿大街都是勞力士勞力士還高級得起來嗎?要重建這個市場定位要花多少力氣?可能你會認同大教授的話說他的銷量增加了,收入增加可以用來重建市場定位。那你就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你買勞力士是因為他高級,現在幾乎所有人都勞力士了,雖然有真有假,但其形象已經庸俗化了,在這種情形下你還買勞力士?還看BeatsBlog當然不會了。

    大教授就是大教授,一篇文章給出抄襲有理的理論基礎,居然有沒有人敢反他一反,因為大教授也是中國和香港的老虎屁股。迷信名人而又沒有獨立思考的香港人又怎麼不會順著他的思路走,以非為是呢?所以來恩你真的罵錯人了,或者更確切點說罵少人了。

    毛主席說:「為了打鬼,借助鍾馗。」我這算是「為打鍾馗,借助來恩」了。曲線,曲線。

 

附錄:大教授奇文

(2006.05.05)假貨需要禁止嗎?

絕對不是為中國辯護——那裡的假貨可真不少。以市場比例算,斗假貨多,中國不一定鬥得過墨西哥、韓國等地。問題是今天中國樹大招風,賣假貨的報道大事渲染,有時不盡不實。其實中國監察得相當緊,賣假貨的店子遠不及某些國家那樣明目張膽。

最近歐盟公佈中國假造了一部名貴的法拉利跑車,聽來神乎其技,但一位同學傳來早些時的網上故事,有多張圖片為證,國內某仁兄以纖維板複製了一部法拉利車身,安裝在日本車架上。後來該同學又說此複製不是歐盟說的那一部,使我這個老人家天旋地轉。

非牟利的複製假貨可以訴之於法嗎?原則上可以,但勝訴機會不高吧。不是為了賺錢,也公開說明是法拉利的複製,是玩意,對法拉利其實是恭維,也間接地替法拉利賣廣告。我於是想到如下的有趣問題。

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勞力士手錶的假貨多得很,大概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一隻,是為牟利的。肉眼分辨得出來嗎?驟眼不成,細看可以。有趣的是:如果問勞力士的總裁,要不要禁止中國複製假勞力士,他可能立刻說要禁止;但如果他是聰明人,想深一層,應該不反對。這是因為戴真「勞」與戴假「勞」是收入水平很不同的兩種人,假「勞」是替真「勞」賣廣告,戴假的,收入增加了會轉向真貨打主意。因為假貨多得離奇,勞力士今天在中國是最大名牌,我不用看數字也敢打賭,中國經濟急升後的今天,此名表的真貨銷售量一定急升了。

兩年前香港推出自由行,國內的太太小姐們跑到香港去購買動不動是數千港元的歐洲名牌皮包,甚眾。這些女士怎會知道這些名牌呢?我也不知道,她們怎會知道?究其因,是國內以假貨替這些名牌賣廣告。朋友說,今天國內的美人比香港的美人對名牌皮包的真貨更為情有獨鍾也。

不是說笑的。幾年前我對書法老師周慧珺說有人假冒她的書法,簽上她的名字,出售。她竟然不怒反喜。一時間我悲從中來,因為沒有人假冒我的書法!如果書法市場滿是張五常書法的假貨,我發達可期矣!當然,如果有人假冒我的書法,連我自己也分不開來,我會反對,但又會自歎學藝不精,沒有獨到之處。勞力士與名牌皮包,既為名牌,應該有獨到之處吧。

我因此認為,北京不要凡假必禁。要等名牌的主事人要求禁止才禁。因為廣告費用高,邏輯說,假貨與真貨可以兩全其美,皆大歡喜:製造假貨的人有點收入,名牌因為有假貨的引導而增加了真貨的銷售量。

當然,物品種類不同,假貨的效應有別。盜版影碟對版權的擁有者有害無益,尊重版權要禁盜,不用問了。書籍也如是。至於發明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資產,一般而言也要尊重,要依法行事。可惜這些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執行談何容易!先進如美國,發明專利的官司費用高得離奇,就是註冊一項專利,複雜的,費用之高不容易相信。也是在美國,商業秘密的盜竊與防盜,雙方每年花的加起來是天文數字了。

我要細想一下才能給薄熙來作一點建議。三十年前花了不少心血研究知識產權,為美國的國家研究基金寫下了一份長報告,當年沒有發表。不久前發表在《張五常英語論文選》(五四七至五九九頁),幾位行內朋友讀後,說是在這題材上最深入的分析。薄部長如果有興趣參閱,可能像我當年那樣,感到天旋地轉。
回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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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端
無端端 2007/08/05 20:45:33 回覆
寫作只為抒發,抄襲所為何呢?出個名吧?
2007/08/04 20:20:16 回覆
哈!皇上發怒了!
2007/08/04 00:31:55 回覆
oh no~~~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7/08/03 15:53:18 回覆
OH! 你們要殺人啦! SUNDAY哥哥要快些逃囉!
歐懷琳
歐懷琳 2007/08/03 09:40:17 回覆
回佣?最多把Sunday哥哥斬件賣給你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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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1/02/10

新年好,估计大侠也是要过年的。

巧茹與小泡泡
巧茹與小泡泡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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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12/25

圣诞快乐!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09/22

也祝各位老少爷们过上一个快乐的中秋节!虽然下雨,但----

明月时刻在心头,便可愉悦中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