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購房注意事項(一)
2016/08/01 08:41:51 網誌分類: 經濟
有見及此,近月不少監管機構和專業人士紛紛撰文提醒投資者須以審慎的態度做出決定同時指出海外置業可存在風險。筆者對此亦深表認同,因為購買海外物業如同隔山買牛,投資者不應買樓如同買菜。市場人士亦呼籲買家在購置房屋前必須作出實地考察,以確保自己權益。
但其實地視察又有什麽作用呢?事實上,現時絕大部份放售的海外物業尚未動工,因為大多數的海外物業的樓花期是要集合足夠的認購發展商才會開始動工或銀行才會借錢給發展商動工的,所以親身走訪當地考察恐怕也只是白行一趟。另一方面,部份人士均提及投資者應小心交易。究竟到底如何才稱得上是「小心」呢?
總結多年處理海外物業的交易經驗,可得出以下幾點與大家分享。一、盡量選購現樓物業或準現樓物業,盡量選擇當地的知名發展商,例如在當地已有多個落成的物業,以避免不必要的爛尾風險;二、便宜莫貪:選擇律師時要以律師樓的規模、商譽等作為衡量標準,不要一味貪「平」同時亦可以參考多間律師樓的服務內容方為上策;三、千萬不要輕易相信租金回報、包租保證等招徠。因為優質盤自會有它的出租市場,又何需甚麼保證呢?反而應該多了解項目周邊的二手成交價及租金水平等基本資料。尚有多個觀點與大家下周做出分享。
中原地產項目總監
鄭偉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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