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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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大戰

2009/02/12 23:09:54 網誌分類: 奇聞怪事
12 Feb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誰誰誰

以前有個同事無論大事小事都喜歡寫E-mail,那怕被他mail的人就坐在正對面。他的理由是:如果當面說或者在電話裡講,對方左耳聽右耳也許就忘了,許多事情從此死無對證。寫成E-mail,白紙黑字,誰也賴不掉。他電腦裡保留著自他懂得收發E-mail起的所有郵件,最早的一封是1996年的。每次換電腦,都要把這堆數以萬計的郵件搬到新家去。

自從E-mail作為正式文件形式被公司接納後,閱讀公司E-mail有時就成為一種額外的樂趣,甚至比朋友窮極無聊時群發的小遊戲還有趣。

記憶深刻的一封mail來自我們的CEO,主題是:致本公司傑出的S/M團隊。所有人收到mail後都以為大老闆心情甚佳,給大家開個玩笑。細看才知道,原來他的S/M是Sales和Marketing的縮寫。這還不算,當他發現大家都在偷笑時,竟然摸不著頭腦。直到後來逼問一個助理,才明白原來S/M另有深意。一個經典公司八卦就此誕生:老闆竟連S/M都不懂。

有的mail像慧星一樣,拖著長長的尾巴。一條一條看下去,也許就是一場如火如荼的戰爭。比如我收到過一封莫名其妙的郵件,一個平時連臉也不太熟的同事聲淚俱下陳述他的委屈:「親愛的全體同事,以下是我做這個項目的具體時間表,請各位明察。」下面是一張沒頭沒腦的時間表。這時突然看到屏幕旁的下拉滾軸顯示,這幾行字還僅僅是這封信的開始。一封封讀下去,就像一篇長篇小說。原來他們的項目誤期了,客戶很生氣,不僅不準備付款,而且根本不打算再與他們合作了。第一封mail是客戶發給項目經理的,彬彬有禮地陳述了拒絕付款的理由。項目經理群發給小組成員,希望大家找出責任人。然後小組成員接二連三的回復,間中還有證人與證詞。後來有人在回復的時候,順帶抄送給了大老闆。最後把責任落實在幾個一直沒有回復的人身上。其中一個被逼急了,於是寫了這樣一封信,抄送全公司員工,以示清白。

可別小看了E-mail功能中的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簡單的幾個詞,裡面大有玄機。他們有時比會議更曖昧,比八卦傳媒更辣手。記住,你所寫的每一個字,都將作為之後的mail法庭中的證詞。

據一位微軟的員工說,他們設計的郵件產品,除了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還有「不得抄送」、「不得暗送」、「不得轉送」甚至「不得回復」、「閱畢自行刪除」等功能。只是這些新武器還沒有被廣泛掌握。看來,若想打好下一場升級的mail戰爭,先要把郵件新功能研究透了再說。

回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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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11:28:59 回覆

歐先生...記得我嘛...我回歸了~☆

FR 芷
FR 芷 2009/02/15 00:18:0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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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1/02/10

新年好,估计大侠也是要过年的。

巧茹與小泡泡
巧茹與小泡泡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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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12/25

圣诞快乐!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09/22

也祝各位老少爷们过上一个快乐的中秋节!虽然下雨,但----

明月时刻在心头,便可愉悦中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