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曾蔭權
今天看報見到有人把特首告上法庭,原告李湛輝,入稟控告特首曾蔭權及立法會對禁煙法投贊成票的議員。原告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禁煙法違反基本人權,又指該法令港人蒙羞,並宣揚不忠、不孝、不仁、不義。李續稱:「度度都唔畀食煙,逼到我要返大陸,叫我戒煙即係叫我去死,虐待動物都要罰錢啦,賠錢畀我都好應該」。
投票通過禁煙條例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出來回應曰,尊重所有市民的基本人權及自由,但底線是不可影響別人,修訂禁煙條例之目的是希望減低對非吸煙人士的影響,故人多擠迫的地方如公園、茶餐廳等均列入禁煙區,但吸煙人士仍可在非禁煙範圍內吸煙。我聽著滿不是味道,香港不是國際都市嗎?國際都市應該很有包容性吧?如果影響到別人就要立法禁之那還了得。搞不好那一天通過一條法例,說人長的醜,會影響看到他們的人,令他們感到噁心,對他們健康有害。於是規定所有非俊男美女不許上街,以免影響市容。看這些家長式管制日趨嚴重,又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我長的一點不英俊,正在當心ing。
不過對於李先生這一狀,我知道其實他是沒有勝出的機會的。俗話說民不與官鬥,窮不與富爭。李先生單挑權哥和富有的議員結果是可以想像的。估計郭家麒也明白這一點才會跳出來回應,所以我感覺不太好,覺得是在說風涼話,有打落水狗的嫌疑。還是權哥有政治智慧讓特首辦發言人表示,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式,不會作出回應。
我想這條法律最大的問題是剝奪了所有人的選擇權,你可以規定公眾地方禁煙,但不能禁止茶餐廳或其他場所的經營者把地方改為吸煙專門店。如果香港真的是有包容性的國際都市,為什麼不把不會影響別人而又可自由吸煙的選擇和權利還給煙民呢?這算不算製造煙民和非煙民間的矛盾呢?溫家寶都說了要著力解決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煙民不是人民群眾嗎?他們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問題——在餐廳乃至別的地方不影響別人而有能自由的吸煙的問題要不要解決?不解決難保沒有人再把特首和議員告上法庭,難到這樣就是維護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權哥溫總的話你還聽不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