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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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不正確

2007/12/12 17:21:52 網誌分類: 不經之談
12 Dec

東方看來的新聞,說申訴專員戴婉瑩昨日到立法會與議員進行一年一度的會議,她讚揚絕大部分政府部門都尊重公署的調查結論及建議,唯獨是去年九月公署發表《政府當局執行半山區發展限制的情況》調查報告,批評當時的環運局沒有擔當統籌各政府部門執行半山發展限制的角色,令該區住宅數目十年內激增一倍,加重交通負荷。事後環運局卻罕有地發表長達兩頁紙的聲明,表明強烈不同意公署的調查結論,是公署成立近二十年來首次。其後有地產商(太古)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就一項半山區物業發展(衛城坊)訂定的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代表地產商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曾在庭上引用當年環運局該份聲明,作為支持自己的論據,地產商該次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戴婉瑩會後拒絕明言是否廖秀冬導致城規會輸官司,但強調任何人及機構都應認清本身定位,不應「多口」講不符自己定位的說話。

環運局廖秀冬對申訴專員公署的反駁是否正確,我們不必討論,畢竟我們都不是城市發展的專家。但是戴婉瑩的就很有問題了。申訴專員公署於1989年成立,主要職責是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公營機構行政失當而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近二十年來沒有人對其調查結論及建議提出反對,是不是就證明申訴專員公署永遠沒錯呢?答案是否定的。既然有犯錯的可能,被人反駁也就正常而應該了。說到那裡去申訴專員公署也不是香港最有權力的機構,又那能不容許挑戰呢?就算最高法院的判決也還有人大釋法來推翻,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結論及建議竟然就可以不受監管,不被反駁,這又是什麼道理?

申訴專員公署你既然認為環運局廖秀冬的反駁不對,為什麼不加駁斥?人家是20069月說的,太古在官司中引用是20072月之後的事,中間隔了半年,你如果認為環運局的話有錯何以不加反駁?現在官司出來了,輸了又出來說人家不該反駁你。申訴專員公署你是不是應該先澄清一下人家的反駁是不是對的!然而申訴專員公署避而不談反駁的對錯,戴婉瑩說:「任何人及機構都應認清本身定位,不應『多口』講不符自己定位的說話。」這話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做人乃至做官,說話是不應堅持真理和原則的--當真理和原則和你的定位有衝突的時候,請你為了定位出賣原則,出賣真理。戴婉瑩既然這麼說,我相信她也這麼做。一個出賣原則,出賣真理的申訴專員公署,所做的調查到底還有多少獨立、客觀及公正?我懷疑這近二十年來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結論及建議有多少是在符合自己定位的情況下弄出來的,申訴專員公署你能澄清一下嗎?

回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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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17:53:56 回覆

皇上,

昨天晚上很高興能認識你, 不過你實在太早離開了, 未能與你一起唱番一兩首.

2007/12/13 22:55:26 回覆

獨立、客觀及公正?
但公正本身並不是一件客觀的東西啊...

其實假設申訴專員公署
(或者任何其他政府部門)必定公平公正
才是市民最應該改變的概念
你懷疑得真的有點遲

假設政府所做的事一定合符市民利益
那就是在否定民間監察機構的存在意義了

另外,官就是官,官可以發表個人意見
但胡亂把個人意見當成部門意見就是越權、濫權,你懂嗎?
原則從古到今都不是濫權的理由
要講原則,就別為五斗米折腰

當然,不在其位
亦可以令有志亦有能力改變現況的人,
失去改變現況的機會
這些人就要取捨了...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7/12/12 23:24:02 回覆
唉! 那些物業越建越高, 將來我們看得的天空又少了! 或者終有一天蔽不見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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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1/02/10

新年好,估计大侠也是要过年的。

巧茹與小泡泡
巧茹與小泡泡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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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2010/12/25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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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大臣 2010/09/22

也祝各位老少爷们过上一个快乐的中秋节!虽然下雨,但----

明月时刻在心头,便可愉悦中秋夜!